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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柴胡饮颗粒

日期:2018-12-08 17:00:2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36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江苏南通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
  • 生产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
  • 批准日期:2015-06-12
  • 药品本位码:86901622002116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初起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铝塑复合袋。每袋装3克,每盒装10袋。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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