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尼泊苷注射液
日期:2018-12-04 05:20:4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44
- 英文名称:Teniposide Injection
- 商品名:邦莱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
- 规格:5ml:50mg
- 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2号
- 批准日期:2015-10-20
- 药品本位码:86900143000540
相关疾病
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神经母细胞瘤,胶质瘤,星形细胞瘤,转移瘤,膀胱癌,膀胱癌
适应症
本品适用治疗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如神经母细胞瘤﹑胶质瘤和星形细胞瘤及转移瘤﹑膀胱癌等。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在给药后可发生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13-18天最低,一般在几周之后可以恢复,也可能发生贫血。已有报道,本品与其他抗肿瘤药合用可导致病人发生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2.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是最常见的消化道不良反应,但通常是轻度和中度的。
3.脱发:较常见,特别见于多疗程的患者。
4.低血压:本品快速输注后可以发生暂时性低血压,并有可能因低血压和心律失常致突然死亡。
5.过敏反应:文献报道使用本品期间或用药后即刻可发生过敏样反应,主要表现为寒战﹑发热﹑心动过速﹑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以及低血压,潮红,出汗,水肿,这些反应可能是由于溶媒中的聚氧乙烯蓖麻(CremophorEL)组份或是由于替尼泊苷本身引起的。
6.其他:偶见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头痛﹑肌无力﹑意识模糊﹑荨麻疹。口腔炎,头痛和精神障碍罕见。
7.与长春新碱合用有时可加重病人的神经病变。
8.本品输液时外漏可导致组织坏死和/或血栓性静脉炎。
禁忌
1.对替尼泊苷或本品注射液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2.严重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异常或肿瘤侵犯骨髓者慎用。
2.应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以及肝﹑肾功能检查,发现异常停止使用。给药时应注意保证药液输注进入静脉,以免输注于静脉外造成组织坏死或血栓性静脉炎。
3.本品应缓慢静滴,最初0~60分钟,应仔细监测生命特征,以免发生低血压情况。
4.唐氏(Downs)综合症病人对骨髓抑制性化学疗法反应敏感,对此病患者应考虑减少用量。
5.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以增加本品的清除率,对接受上述药物治疗的病人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用量。
6.磺丁脲﹑水杨酸钠和磺胺甲噻二唑在体外可以置换与血浆蛋白结合的替尼泊苷,由于其蛋白结合率极高,降低与蛋白结合的药物可以导致游离替尼泊苷量的明显增高,而增强其作用和毒性。
7.配制本品输注溶液时,应轻轻搅动稀释液,避免剧烈搅动以防产生沉淀.本品药液中不应混入其他药物。
包装
5ml:50mg*5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本品对胎儿可能有危险,故妊娠妇女要慎用,育龄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受孕。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1.慎重给药并注意观察不良反应。2.本品含苯甲醇,可能造成新生儿的损害;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老人用药
老年人骨髓造血功能﹑肝﹑肾功能都较差,对老年用药患者要多做临床检查和观察,并慎重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1.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以增加替尼泊苷的清除,合并用药时可能应增加替尼泊苷的剂量。
2.磺丁脲﹑水杨酸钠和磺胺甲噻二唑降低替尼泊苷与蛋白结合率,导致游离药物增加,增加药物作用和毒性反应。
3.与其他有骨髓抑制作用的抗癌药联用,会加重骨髓抑制作用。
药物过量
1.在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病人和先前用过止吐药的病人,可出现急性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和低血压。
2.迄今尚无证明对本品过量解毒剂。用量过大出现了井发症的先兆继发于药物对骨髓的抑制。
药物毒理
1.药理:本药为鬼臼毒素的半合成衍生物,是周期特异性细胞物,作用于细胞周期S2后期和G2期,通过阻止细胞的有丝分裂而起作用。本药也可引起DNA键的单股性和双股性断裂,其作用机理可能是抑制II型拓扑异构酶所致。
2.毒理:本药与其它抗肿瘤药物合用,可引起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用药时应考虑到本药对人类是一个潜在的致癌因素。在各种细菌和哺乳动物遗传毒性实验中也发现本药的诱变性。动物实验已证实本药可以引起鼠细胞系的基因变异和人类细胞的DNA损伤。
此外,在几种人类和鼠组织培养物中已证实发生了染色体畸变。动物实验也显示本药可减少猴和狗的精子生成,降低狗的睾丸和卵巢的重量。
药代动力学
1.在一定的剂量范围内,本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呈线性,每日注射1次,连续用3日后,药物在体内不发生蓄积。
2.成人和儿童对本药的代谢没有显著差异。静脉输注后,药物从中央室I相清除,即分布相半衰期约为1小时。
3.本药在体内的高蛋白结合率(>99%)可能限制其在体内的分布。
4.本药在脑脊液的浓度低于同时测定的血浆药物浓度。经肾脏的清除率仅占总清除率的10%左右。本药的清除半衰期为6-20小时。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X-338)-2003Z
用法用量
1.单药治疗每次60mg/m2,加生理盐水500ml,静滴30分钟以上,每日1次,连用5日。3周重复。
2.联合用药常用量为每日60mg加生理盐水500ml静滴,一般连用2日。老年及骨髓功能欠佳﹑多次化疗患者酌情减量。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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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D2注射液
国药准字H1102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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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17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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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苄达明片
国药准字H1102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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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I)
国药准字H109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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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17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