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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鸡药酒
日期:2018-12-09 21:20: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09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酒剂
- 规格:每瓶装125ml、250ml、500ml
-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六号厂房
- 批准日期:2015-06-12
- 药品本位码:86905803000045;86905803000038;86905803000052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803000045[每瓶装125ml];86905803000038[每瓶装500ml];86905803000052[每瓶装250ml]
相关疾病
痛经,痛经
适应症
本品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每瓶装125ml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气香,味辛、微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