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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05:16:5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1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湖南怀化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湖南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富路7号
- 批准日期:2015-08-10
- 药品本位码:86905000001401
相关疾病
心脾两虚,神经衰弱,神经衰弱
适应症
健脾和胃,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的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健忘、精神不振、倦怠乏力。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嗜睡。
禁忌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注意事项
1.本品宜餐后服。
2.糖尿病患者慎用。
3.服本品1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12支/盒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灵芝口服液毒性极低,小鼠口服最大耐受生药量为450g/kg,它能升高Cy所致白细胞减少,并能延长小鼠游泳时间,具有扶正固本补益强壮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