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康颗粒
日期:2018-12-07 05:31:3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125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
- 批准日期:2015-09-01
- 药品本位码:86905754001856
相关疾病
小儿消化不良,小儿蛔虫病,食滞虫病,儿营养紊乱,腹泻,腹胀,小儿消化不良
适应症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发育迟缓。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禁忌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用复合膜袋,9袋/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现代药理研究发现,小儿康颗粒的主要成份有促进胃液分泌,增加胃蛋白酶排出量及促进小肠运动功能,因此可达到健脾胃,消食导滞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温开水送服,周岁以下每次5g,一至四岁一次1袋,四岁以上一次2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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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
国药准字H2018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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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国药准字H2017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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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国药准字H2017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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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国药准字H2004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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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康灵胶囊
国药准字Z2004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