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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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十味片

日期:2018-12-07 05:03:0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86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黑龙江绥化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3g(素片)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绥化经济开发区
  • 批准日期:2015-04-21
  • 药品本位码:86903706000452

相关疾病

经前期综合征,黄体后期心境恶劣障碍,经前紧张症,晚黄体期焦虑症,黄褐斑,肝斑,小儿生长激素缺乏症

适应症

本品用于养血舒肝,调经止痛。本品用于血虚肝郁所致月经不调﹑痛经﹑月经前后诸证,症见行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疼痛,血块排出痛减,经前双乳胀痛﹑烦躁,食欲不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1个月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0片/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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