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胶囊
日期:2018-12-11 12:25:0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223
- 英文名称:Ofloxacin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1g
- 生产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 批准日期:2015-06-15
- 药品本位码:86905758000343
相关疾病
尿路感染,前列腺炎,淋病,宫颈炎,尿道炎,肠炎,伤寒,伤寒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减退者尤为明显,均埯权利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尿碱化剂量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的代谢影响虽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本品与合用,可使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血浓度,并调整剂量。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本品可干扰的代谢,从而导致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橼酸杆菌属、阴泡、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2.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有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构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AN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完全,相对生物利用度达95%-100%。血药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很少。多次给药后稳态血药渡(Css)约给药后第3天达到。血消除半衰期(t1/2-2β)约为4.7-7.0小时,蛋白结合率为20%-25%。
1.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各组织、体液,组织中的浓度常超过血药浓度而达有效水平。本品尚可通过胎盘屏障。
2.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肾排泄,少量(3%)在肝内代谢。口服24小时内尿中排出给药量的75%-90%,尿中代谢物很少。
3.本品以原型自粪便中排出少量,给药后24小时和48小时内累积排出量分别为给药量1.6%-3.9%。
4.本品孔可通过乳汁分泌。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4.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
5.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6.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
7.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8.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