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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罗沙星注射液

日期:2018-12-05 05:44:0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096
  • 英文名称:Fleroxacin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海南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ml:0.4g
  •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115号
  • 批准日期:2016-05-19
  • 药品本位码:86902699000517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膀胱炎

适应症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静脉炎。

禁忌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忌与生理盐水或葡萄糖盐水并用。
2.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45-60分钟内不超过0.2g。
5.在治疗过程中以及治疗结束后三天内,避免阳光浴和人工紫外线照射。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暂不明确

儿童用药

暂不明确

老人用药

暂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去羟肌苷(DDI)制剂中含有的铝及镁可与氟喹诺酮类整合,不宜合用。
2.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近年来细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性明显增高,尤以大肠杆菌为著,耐药率可高达50%以上。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1.健康人静脉滴注氟罗沙星注射液0.1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2.85μg/ml,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8.6±1.3小时,达峰时间为0.33小时,表观分布容积(Vd)为110L。
2.本品在多数组织中的浓度接近或高于同时期血浓度,但中枢神经系统中浓度很低。给药量的60%-70%以原形及代谢物经肾脏排泄,少部分由胆汁排泄,随粪便排出量仅占3%。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1次,稀释于5%葡萄糖250-500ml注射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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