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奎宁注射液
日期:2018-12-06 16:35:4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092
- 英文名称:Compound Quinine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ml:盐酸奎宁0.136g,咖啡因36mg
- 生产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808号
- 批准日期:2015-06-18
- 药品本位码:86900377000637
相关疾病
疟疾,发热
适应症
主要用于疟疾的解热。
不良反应
肌内注射可引起组织坏死,必要时采用深部臀肌注射。高敏者也可出现金鸡纳反应,宜加注意。少数特异质者可发生急性溶血反应。
禁忌
视神经炎、耳鸣和重症肌无力者禁用。由于本品有致畸和兴奋子宫平滑肌作用,孕妇禁用。心肌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如有结晶析出,注射前微热使溶解;
2、对于哮喘、心房纤颤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和妇女月经期均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奎宁可干扰17-羟的测定;
4、哺乳期妇女慎用。严禁静脉注射。
包装
2ml:盐酸奎宁0.136g,36mg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制酸药及含铝制剂能延缓或减少奎宁的吸收;
2、抗凝药与奎宁合用后,抗凝作用可增强;
3、肌肉松弛药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等与奎宁合用,可能会引起呼吸抑制;
4、奎尼丁与奎宁合用,金鸡纳反应可增加;
5、尿液碱化剂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肾小管对奎宁的重吸收,导致奎宁血药浓度与毒性的增加;
6、与维生素K合用可增加奎宁的吸收;
7、与布克利嗪、赛克利嗪、美克利嗪、吩噻嗪类、噻吨类、曲美苄胺(trimethofenzamide)、氨基苷类抗生素合用可导致耳鸣、眩晕;
8、与硝苯地平(硝苯啶)合用,游离的奎宁浓度增加;9、与及肾上腺素有相互增强作用,故不宜同时注射。
药物毒理
1、奎宁是喹啉类衍生物,能与疟原虫的DNA结合,形成复合物抑制DNA的复制和RNA的转录,从而抑制原虫的蛋白合成,作用较氯喹为弱。另外,奎宁能降低疟原虫氧耗量,抑制疟原虫内的磷酸化酶而干扰其糖代谢。奎宁也引起疟色素凝集,但发展缓慢,很少形成大团块,并常伴随着细胞死亡。电子显微镜观察,可见原虫的核和外膜肿胀,并有小空泡,血细胞颗粒在小空泡内聚合,此与氯喹的色素凝集有所不同。在血液中,一定浓度的奎宁可导致被寄生红细胞早熟破裂,从而阻止裂殖体成熟。本品对红外期无效,长疗程可根治恶性疟,但对恶性疟的配子体亦无直接作用,故不能中断传播;
2、:小剂量作用于大脑皮层高位的中枢,促使精神兴奋。加大剂量则有兴奋延脑呼吸中枢及血管运动中枢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2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