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清开灵颗粒
日期:2018-12-07 01:17: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88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3g;10g(含黄芩苷20mg)
- 生产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北48号;阳春市站港路民营工业区
- 批准日期:2015-01-26
- 药品本位码:86900375001087;86900375001056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375001087[每袋装10g(含黄芩苷20mg)];86900375001056[每袋装3g]
品牌
白云山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感冒,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3g*9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遮光。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