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片
日期:2018-12-04 23:44:3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98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 剂型:片剂(薄膜衣)
- 规格:每片重0.33g(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mg)
- 生产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石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9-02
- 药品本位码:86900372002926
相关疾病
感冒,感冒
适应症
本品解热镇痛。本品用于因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不良反应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24片/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解热。对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或啤酒酵母引起的实验动物发热有解热作用。
2.消炎。对致炎剂引起的实验动物急性炎症和慢性炎症有抑制作用。
3.镇痛。对化学因素刺激引起的实验动物疼痛有缓解作用。
4.抑菌。对呼吸道常见病原菌和条件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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