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1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咳特灵片

日期:2018-12-06 16:02:4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29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含小叶榕干浸膏180mg,马来酸氯苯那敏0.7mg
  •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1号
  • 批准日期:2015-08-10
  • 药品本位码:86905164000401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主要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2片*2板/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执行标准

部标十四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推荐药品
三味清热止痒洗剂

国药准字B20020928

肌苷口服溶液

国药准字H20073581

九味补血口服液

国药准字B20020898

肌苷口服溶液

国药准字H19993785

黄根片

国药准字Z450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