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青梅感冒颗粒
日期:2018-12-07 01:56:1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12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中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
-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红山路63号
- 批准日期:2015-02-17
- 药品本位码:86900465000907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咳嗽
适应症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头痛,咳嗽,鼻塞。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6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