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博罗县宏博工业区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复方鱼腥草片

日期:2018-12-06 02:49:0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018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片剂(糖衣)
  • 规格:----
  • 生产地址:博罗县宏博工业区
  • 批准日期:2015-09-08
  • 药品本位码:86900326001197

相关疾病

咽血管畸形,咽部异物,喉炎,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扁桃体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用铝塑泡罩包装;每盒24片。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Z11012008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出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推荐药品
穿心莲片

国药准字Z44021000

呋塞米注射液

国药准字H44022003

肌苷注射液

国药准字H44021991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国药准字H44023326

石淋通片

国药准字Z440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