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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红痰咳液
日期:2018-12-06 21:22:4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180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瓶装10ml;每瓶装10ml(无蔗糖型)
- 生产地址:化州市橘城西路368号
- 批准日期:2015-01-30
- 药品本位码:86900293000155;86900293000124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293000155[(含糖型)每瓶装10ml];86900293000124[(无蔗糖型)每瓶装10ml]
品牌
香雪
相关疾病
急性细支气管炎,急性毛细支气管炎,感冒,咽喉炎,支气管炎,感冒,急性细支气管炎,感冒
适应症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风热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6支/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标十八册
作用类别
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