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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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碱乳膏

日期:2018-12-15 19:19:3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031
  • 英文名称:Capsaicin Cream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乳膏剂
  • 规格:10g:2.5mg
  • 生产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05号
  • 批准日期:2015-03-04
  • 药品本位码:86903318000512

品牌

劲朗

相关疾病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运动扭伤,韧带损伤

适应症

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不良反应

偶有在用药部位产生烧灼感、刺痛感、皮疹、皮肤发红,但随着时间延长和反复用药,会减轻或消失。如果出现严重烧灼感,可停药,并用食用油除去残余药物,避免用热水清洗。

禁忌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性皮肤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
3.请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包装

20g/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因无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2岁以下儿童,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见有关在使用期间发生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报导。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P物质的减少,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WS-1023(X-763)-2002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少量乳膏薄薄涂于患处,一日2~4次。

性状

本品为白色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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