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感冒咳嗽颗粒
日期:2018-12-08 00:27:1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69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4克(相当于原药材8.2克)
- 生产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南街3号
- 批准日期:2014-06-23
- 药品本位码:86900211000212
相关疾病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咳嗽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三册WS3-B-0652-91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