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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滴丸

来源: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21:50:4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79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 剂型:滴丸剂
  • 规格:每丸重52mg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 批准日期:2015-09-06
  • 药品本位码:86905778000026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体炎,乳蛾,喉蛾,莲房蛾,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急性扁桃体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治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液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20丸*12袋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一次20~40丸,一日3次,或遵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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