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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口服液

来源: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1:42:3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0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批准日期:2015-11-09
  • 药品本位码:86903328001417
相关疾病

温病,风热感冒,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腮腺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温病发热,出斑,风热感冒,咽喉肿烂,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x10支/盒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服时摇匀,重症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乙脑,一日10ml,连服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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