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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乳膏

来源: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5:31:3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155
  • 英文名称:Ibuprofen Cream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天津
  • 剂型:乳膏剂
  • 规格:5%
  • 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道澄州路口
  • 批准日期:2015-06-15
  • 药品本位码:86900969000106
品牌

芬必得

相关疾病

平底足,扁平足,平足症,急性脊髓炎,急性横贯性脊髓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禁忌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果症状持续,加重或出现刺激,请到医院就医。
4.本品不推荐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
5.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湿疹性皮肤及感染性创口,也不宜大面积或过量使用(在患处涂抹薄薄一层即可)。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如果不慎误服了布洛芬乳膏,应立即就医。
7.用药部位不得暴露于日光下,也不要用绷带、敷料或橡皮膏覆盖。
8.不得同时在同一部位与其他皮肤产品(如保湿霜)同时使用。
9.使用此类外用药后应洗手,除非治疗部位是手。
10.12岁以下的儿童,不得使用布洛芬乳膏。
11.老年人需慎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12.布洛芬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或肝功能衰竭患者。
13.如果您有以下情况,应慎用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消化道溃疡、肾病、哮喘或对其他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阿司匹林不耐受。
14.如使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对本品及同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包装

20g/支。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不推荐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外用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能透过皮肤渗入深层疾病组织,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疼痛部位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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