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宁颗粒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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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40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柳州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7.7g)
- 生产地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 批准日期:2015-09-13
- 药品本位码:86905184000351
-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感冒咳嗽
-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g*10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2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防潮。
-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