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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草片

来源: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7 19:41:1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5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
  • 剂型:片剂
  • 规格:每片重0.57g
  • 生产地址:广西玉林市城站路1号
  • 批准日期:2018-01-16
  • 药品本位码:86905172000738
相关疾病

肝胆湿热,肝胆湿热

适应症

清利肝胆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肋不舒,脘腹胀满,疲倦乏力,口苦尿黄。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酒及辛辣肥甘滋腻之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0.57g*48片/瓶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主要是因湿热阻滞、肝失疏泄所致。本方以鸡骨草之甘凉,清热解毒,舒肝散瘀为主药,辅以茵陈清热利湿,退黄,栀子清三焦实热,泻火除烦,清热利湿,凉血解毒。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542008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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