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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祛湿颗粒

来源: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5 14:03:4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44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机场路16号
  • 批准日期:2014-06-03
  • 药品本位码:86900315002914
相关疾病

暑湿病邪,中暑,中暑

适应症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1.糖尿病患者禁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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