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药品
  • 药品详情

氨麻美敏片(Ⅲ)

来源: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07 18:21:2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13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Tablets (Ⅲ)
  • 商品名:立林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片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星光大道100号
  • 批准日期:2015-04-14
  • 药品本位码:86901066002383
相关疾病

头痛,感冒,头痛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日用片: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及老人,白天每6小时服1~2片,一日二次。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夜用片: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及老人,夜晚或临睡前服1~2片。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

性状

本品日用片(氨酚伪麻美芬片)为黄色囊形片,夜用片(美扑伪麻片)为蓝色圆形片。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