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黄肤宁软膏
来源: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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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04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软膏剂
- 规格:(1)每支装10g(2)每支装15g(3)每支装20g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144000233;86904144000240;8690414400012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144000233[(2)每支装15g];86904144000240[(3)每支装20g];86904144000127[(1)每支装10g]
- 相关疾病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体癣
- 适应症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不良反应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
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禁忌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
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
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
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g/支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是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性状
明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