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莪妇康颗粒
来源: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22: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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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66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克
- 生产地址:广东省博罗县长宁镇
- 批准日期:2013-08-21
- 药品本位码:86900312001736
- 相关疾病
妇女瘀血阻滞,月经不调,痛经,痛经
- 适应症
活血化瘀,疏肝理气,调经止痛。用于妇女瘀血阻滞所致月经不调,痛经,经期不适。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忌食生冷食物。
2.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合并胃炎者,宜饭后服用。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10g*10袋/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8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1582008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2次;自月经前10天开始,连服10天为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