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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伪麻美芬胶囊

来源: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5:25:5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706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与氢溴酸右美沙芬(以无水物计)15mg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批准日期:2015-09-01
  • 药品本位码:86905754000224
相关疾病

感冒,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复方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形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能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具有止咳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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