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胶囊
来源: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4 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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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9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每粒装0.25g
-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2015-06-23
- 药品本位码:86905629000953
- 品牌
云南白药
- 相关疾病
髋臼骨折,史密斯骨折,绞架性骨折或外伤性枢椎椎弓骨折,创伤性枢椎滑脱,绞刑架骨折,手部屈指肌腱损伤,枢椎齿突骨折
- 适应症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本品用于跌打损伤,跖骨、趾骨骨折,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血热崩漏,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 不良反应
极少数患者服药后导致过敏疹,出现胸闷、心慌、腹痛、恶心呕吐、全身奇痒、躯干及四肢等部位出现荨麻疹。
- 禁忌
孕妇忌用;过敏体质及有用药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
- 注意事项
1.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2.外用前务必清洁创面。
3.临床上确需使用大剂量给药,一定要在医师的安全监控下应用。
4.用药后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视症状轻重给予抗过敏治疗,若外用可先清除药物。
5.保险子放置在泡罩的中间处。 - 包装
铝塑铝热带包装,每板装胶囊16粒、保险子1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甲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中国/云南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忌用。
- 儿童用药
2至5岁按1/4剂量服用;6至12岁按1/2剂量服用。
- 老人用药
请参照用法用量。
- 适宜人群
跌打损伤患者。
- 不适宜人群
孕妇忌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 药物毒理
1.止血:明显促进大鼠及家兔的血小板聚集,增强血小板的活化百分率及血小板表面糖蛋白的表达、能缩短大鼠及家兔的血液凝血时间,伤口出血时间及凝血酶原时间,对家兔动脉管有明显的收缩作用。
2.活血化淤:抑制大鼠静脉血栓形成,缓解高分子右旋糖酐造成大鼠微循环障碍,降低大鼠全血粘度,改善血液的血流状态,加快小鼠耳廓微循环血液速度,有一定的对抗大鼠毛细血管急性血栓形成的作用,不会出现血管内异常的凝血。
3.抗炎:对佐剂、角叉菜胶、异常蛋白、化学致炎剂及棉球肉芽肿等致炎因子造成的动物炎症模型均有明显的对抗作用。
4.愈伤:可明显促进小鼠碱性纤维细胞因子和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生成,以及可促进显著促进大鼠手术区碱性纤维细胞因子的表达和增生。碱性纤维细胞因子和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可促进纤维细胞和血管内皮细胞的生成,一次可以加速血管的生长及结缔组织增生,达到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铝塑铝热带包装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作用类别
活血止血,解毒消肿。
-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2至5岁按1/4剂量服用;6至12岁按1/2剂量服用)。
2.刀﹑﹑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
3.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
4.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红崩用温开水送服。
5.毒疮初起,服1粒,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如已化脓,只需内服。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
6.凡遇较重之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有特异性香气,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呈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