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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克感冒片

来源: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6 22:25:5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27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钦州
  • 剂型:片剂
  • 规格:----
  • 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州港广西大型临海工业园
  • 批准日期:2015-08-27
  • 药品本位码:86905069000193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风热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禁忌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2.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喋呤的作用,故不宜二者同服。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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