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寒胃痛颗粒
来源: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9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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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51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辽宁本溪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5g;每袋装3g(无蔗糖)
- 生产地址: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区
- 批准日期: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86901214000087;86901214000124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1214000087[每袋装5g];86901214000124[每袋装3g(无蔗糖)]
- 相关疾病
脾虚胃弱,胃痛,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萎缩性胃炎,胃痛
- 适应症
益气健脾,温胃止痛。用于脾虚胃弱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隐痛、喜温喜按、遇冷或空腹加重。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2.阴虚火旺者不适用。 -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阴虚火旺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5g*9袋/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本方共由8味药组成,用于中气虚寒,不得温煦之胃痛。方中以党参、黄芪益气补中为主药;高良姜、干姜温经散寒为辅药;白芍、桂枝、大枣、甘草缓中健脾止痛共为佐使药。诸药相合,共奏补虚益气,温运脾阳,和中健胃之功。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