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那敏片(Ⅱ)
来源: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3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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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427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Tablets(Ⅱ)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剂型:片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冬融街675号
- 批准日期:2015-11-12
- 药品本位码:86905985000062
-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偏头痛,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片剂/对乙酰氨基酚0.32g、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9/盒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药物过量
如服药过量,应立即就医。
- 药物毒理
1.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
2.具有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粘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
3.马来酸氯苯那敏系抗组胺药,有消除或减轻流泪、打喷嚏和流涕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