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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翘解毒丸

来源: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日期:2018-12-04 17:33:3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9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丸剂(大蜜丸、水蜜丸)
  • 规格:(1)每丸重9g(大蜜丸)(2)每100丸重20g(水蜜丸)
  • 生产地址:(1)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2)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5号
  • 批准日期: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86900169002733;86900169002740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169002733[丸剂(水蜜丸),每100丸重20g(水蜜丸)];86900169002740[丸剂(大蜜丸),每丸重9g(大蜜丸)]
相关疾病

喉痈,流行性感冒,感冒,感冒

适应症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9克,每盒装10丸。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第一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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