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软胶囊
来源: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4 2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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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48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河北石家庄
- 剂型:胶囊剂(软胶囊)
- 规格:每粒装0.7g
-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76号
- 批准日期: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86902770000382
- 相关疾病
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咽喉肿痛
-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0.7gx24粒/盒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年半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8粒,每日3~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