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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二甲双胍片

来源: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04:35: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143
  • 英文名称: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0.25g
  • 生产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92号
  • 批准日期:2015-04-17
  • 药品本位码:86904190000201
相关疾病

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

适应症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活动不能有效控制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不良反应

1.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
2.其它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
3.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
4.本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

禁忌

下列情况应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酗酒者。
7.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可以暂时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
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
7.即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
8.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联合使用(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须注意。
9.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下﹑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须注意。
10.患者应当了解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潜在危险和益处,以及选择治疗的方式。也应知道同时控制饮食﹑规律运动的重要性,以及规律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脏功能和血液学参数的重要性。
11.须向患者解释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症状和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情况,当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乏力﹑嗜睡或其他非特异性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看医生,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初期常出现胃肠道症状,一旦患者坚持某一剂量治疗后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本身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的疾病造成的。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
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老人用药

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
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
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药物相互作用

1.单剂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苯脲未发现二甲双胍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改变。
2.二甲双胍与呋塞米(速尿)合用,二甲双胍的AUC增加,但肾清除无变化;同时呋塞米的Cmax和AUC均下降,终末半衰期缩短,肾清除无改变。
3.经肾小管排泌的阳离子药物(例如氨氯吡咪﹑地高辛﹑﹑普鲁卡因胺﹑奎尼丁﹑奎宁﹑雷尼替丁﹑氨苯蝶啶﹑甲氧苄氨嘧啶和万古霉素)理论上可能与二甲双胍竞争肾小管转运系统,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调整本品及/或相互作用药物的剂量。
4.二甲双胍与西咪替丁合用,二甲双胍的血浆和全血AUC增加,但两药单剂合用,未见二甲双胍清除半衰期改变。西咪替丁的药代动力学未见变化。5.如同时服用某些可引起血糖升高的药物,如噻嗪类药物或其他利尿剂﹑糖皮质激素﹑酚噻嗪﹑甲状腺制剂﹑雌激素﹑口服避孕药﹑苯妥英﹑烟碱酸﹑拟交感神经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和异烟肼等时要密切监测血糖,而在这些药物停用后,要密切注意低血糖的发生。
6.二甲双胍不与血浆蛋白结合,因此与蛋白高度结合的药物例如水杨酸盐﹑氨苯磺胺﹑氯霉素﹑丙磺舒等与磺脲类药物相比不易发生相互作用,后者主要与血清蛋白结合。
7.除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用本品治疗时,通常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有较长滞留,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
8.二甲双胍有增加华法林的抗凝血倾向。
9.树脂类药物与本品同服,可减少二甲双胍吸收。

药物过量

1.单独使用二甲双胍高达85g未见有低血糖,虽然在这种情况曾出现乳酸中毒,乳酸中毒的发生常常很微妙仅伴有非特异症状,诸如如不适、肌痛、呼吸窘迫、瞌睡和非特异的腹部不适,可能与低体温、低血压以及带有更明显酸中毒抗缓慢性心律失常有关,缺乏酮酸中毒证据(酮尿症及酮血症)的代谢性酸中毒糖尿病患者应估计为乳酸中毒。
2.治疗使用过量二甲双胍的糖尿病患者要警惕乳酸中毒,可通过血清电解质、动脉的pH和二氧化碳分压(pCO2)以及动脉血浆乳酸盐水平来诊断和监测乳酸中毒。
3.治疗的目的是控制潜在的紊乱,在一些病例治疗足以确保机体的体内平衡机制去纠正酸-碱不平衡,酸中毒更积极的治疗效果必须针对风险因素进行平衡,包括用碳酸氢钠过度碱化。
4.由于二甲双胍是可透析(在良好的血液动力条件下清除率可达170ml/分钟),推荐立即进行血液透析以纠正酸中毒和除去蓄积的二甲双胍。

药物毒理

本品为降血糖药,本品可降低Ⅱ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HbAlc可下降1%~2%,本品降血糖的机制可能是:
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
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
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
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
5.抑制胆的生物合成和贮存,降低血甘油三酯、总胆水平。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Ⅱ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

药代动力学

1.二甲双胍主要由小肠吸收,吸收半衰期为0.9~2.6小时,生物利用度为50%~60%。
2.口服二甲双胍0.5g后2小时,其血浆浓度达峰值,近2g/ml,胃肠道壁内集聚较高水平二甲双胍,为血浆浓度的10~100倍,肾、肝的唾液内含量约为血浆浓度的2倍多。
3.二甲双胍结构稳定,不与血浆蛋白结合,以原形随尿液排出,清除迅速,血浆半衰期为1.7~4.5小时,12小时内90%被清除,本品一部分可由肾小管分泌,故肾清除率大于肾小球滤过率。
4.由于本品主要以原形由肾脏排泄,故在肾功能减退时用本品可在体内大量积聚,引起高乳酸血症或乳酸性酸中毒。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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