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咽扁颗粒
来源:北京首儿药厂 日期:2018-12-13 09: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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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25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北京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1)每袋装8g (2)每袋装4g(无蔗糖)
- 生产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天路李桥段5号
- 批准日期:2015-09-21
- 药品本位码:86900138000173;86900138000159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138000173[每袋装8g];86900138000159[每袋装4g(无糖型)]
- 品牌
首尔
-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急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
- 适应症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本品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复合膜袋装,每袋装8g,每盒10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