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宝灵芝酒
来源: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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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478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酒剂
- 规格:每瓶装(1)250ml (2)500ml (3)750ml (4)50ml (5)125ml (6)1000ml (7)5000ml
- 生产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252000293;86904252000644;86904252000620;86904252000828;86904252000811;86904252000835;86904252000842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252000293[每瓶装500ml];86904252000644[每瓶装750ml];86904252000620[每瓶装250ml];86904252000828[每瓶装125ml];86904252000811[每瓶装50ml];86904252000835[每瓶装1000ml];86904252000842[每瓶装5000ml]
- 相关疾病
气血两亏,气血两亏
- 适应症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短咳喘有痰,四肢倦怠,食欲不振,心悸怔忡,头晕目眩,病后虚弱。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500ml/瓶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36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用法用量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50~1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