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那敏片(Ⅱ)
来源:重庆通和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8 10: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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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99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Tablets(Ⅱ)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片剂
- 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丙那敏2mg
- 生产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名山镇白沙沱
- 批准日期: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86901056000030
 
- 相关疾病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偏头痛,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适应症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8片/板×1板/盒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医保乙类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药物过量如服药过量,应立即就医。 
- 药物毒理1.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 
 2.具有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粘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
 3.马来酸氯苯那敏系抗组胺药,有消除或减轻流泪、打喷嚏和流涕的作用。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