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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来源: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17:30:2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117
  • 英文名称:Parecetamol Syrup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浙江金华
  • 剂型:糖浆剂
  • 规格:2.4%
  •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128号
  • 批准日期:2016-04-05
  • 药品本位码:86904623000136
品牌

利可安

相关疾病

神经痛,痛经,风湿性关节炎,偏头痛,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晡乳期妇女慎用。
7.胆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箱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60ml/瓶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晡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増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性状

本品为红色黏稠液体;有芳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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