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合剂
来源: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1 14: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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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04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瓶装100ml
-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小长山
- 批准日期:2015-06-23
- 药品本位码:86905656000056
 
- 相关疾病风热邪毒,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 
- 适应症彝医: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100ml/瓶 
- 类型OTC甲类 
- 医保非医保 
- 外用药否 
- 有效期24个月 
- 国家/地区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密封,阴凉干燥处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