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岛素注射液
来源: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3 0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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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362
- 英文名称:Insulin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ml:400单位
-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258号
- 批准日期:2015-05-15
- 药品本位码:86904478000138
- 相关疾病
糖尿病,妊娠合并糖尿病
-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Ⅰ型糖尿病。2.Ⅱ型糖尿病有严重感染﹑外伤﹑大手术等严重应况,以及合并心﹑脑血管并发症﹑肾脏或视网膜病变等。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非酮症性高渗性昏迷。4.长病程Ⅱ型糖尿病血浆胰岛素水平确实较低,经合理饮食﹑体力活动和口服降糖药治疗控制不满意者,Ⅱ型糖尿病具有口服降糖药禁忌时,如妊娠﹑哺乳等。5.成年或老年糖尿病病人发病急﹑体重显著减轻伴明显消瘦。6.妊娠糖尿病。7.继发于严重胰腺疾病的糖尿病。8.对严重营养不良﹑消瘦﹑顽固性妊娠呕吐﹑肝硬变初期可同时静脉滴注葡萄糖和小剂量胰岛素,以促进组织利用葡萄糖。
-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红肿、瘙痒、寻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2.低血糖反应,出汗、心悸、乏力,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心动过速甚至昏迷。3.胰岛素抵抗,日剂量需超过200单位以上。4.注射部位脂肪萎缩、脂肪增生。5.眼屈光失调。
- 禁忌
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滤过率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以下,胰岛素剂量减少到50%。3.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以了解病情及糖尿病并发症情况。
- 包装
10ml:400单位/支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医保甲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8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
- 儿童用药
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
- 老人用药
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 药物相互作用
1.糖皮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胰升血糖素﹑雌激素﹑口服避孕药﹑肾上腺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等可不同程度地升高血糖浓度,同用时应调整这些药或胰岛素的剂量。2.口服降糖药与胰岛素有协同降血糖作用。3.抗凝血药﹑水杨酸盐﹑磺胺类药及抗肿瘤药甲氨蝶呤等可与胰岛素竞争和血浆蛋白结合,从而使血液中游离胰岛素水平增高。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增强胰岛素降血糖作用。4.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可阻止肾上腺素升高血糖的反应,干扰肌体调节血糖功能,与胰岛素同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而且可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延长低血糖时间。合用时应注意调整胰岛素剂量。5.中等量至大量的酒精可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的作用,可引起严重﹑持续的低血糖,在空腹或肝糖原贮备较少的情况下更易发生。6.氯喹﹑奎尼丁﹑奎宁等可延缓胰岛素的降解,在血中胰岛素浓度升高从而加强其降血糖作用。7.升血糖药物如某些钙通道阻滞剂﹑可乐定﹑丹那唑﹑二氮嗪﹑生长激素﹑肝素﹑H2受体拮抗剂﹑﹑﹑尼古丁﹑磺吡酮等可改变糖代谢,使血糖升高,因此胰岛素同上述药物合用时应适当加量。8.血管紧张素酶抑制剂﹑溴隐亭﹑氯贝特﹑酮康唑﹑锂﹑咪唑﹑吡多辛﹑茶碱等可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致血糖降低,胰岛素与上述药物合用时应适当减量。9.奥曲肽可抑制生长激素﹑胰高血糖素及胰岛素的分泌,并使胃排空延迟及胃肠道蠕动减缓,引起食物吸收延迟,从而降低餐后高血糖,在开始用奥曲肽时,胰岛素应适当减量,以后再根据血糖调整。10.吸烟可通过释放儿茶酚胺而拮抗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吸烟还能减少皮肤对胰岛素的吸收,所以正在使用胰岛素治疗的吸烟患者突然时,应观察血糖变化,考虑是否需适当减少胰岛素用量。
- 药物过量
本品静脉给予一般达2500单位/分方有明显疗效。成人总用药量不宜超过300万单位。溶栓药效必然伴有一定出血风险。一旦出现出血症应立即停药,按出血情况和血液丧失情况补充新鲜全血,纤维蛋白原血浆水平<100mg/dl伴出血倾向者应补充新鲜冷冻血浆或冷沉淀物,不宜用右旋糖苷、羟乙基淀粉。氨基己酸的解救作用尚无报道,但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 贮藏
遮光,密闭,在10℃以下保存
- 用法用量
1.皮射:一般每日三次,餐前15~30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剂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视体重等因素每次2~4单位)开始,逐步调整。1型糖尿病患者每日胰岛素需用总量多介于每公斤体重0.5~1单位,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2型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在无急性并发症情况下,敏感者每日仅需5~10单位,一般约20单位,肥胖、对胰岛素敏感性较差者需要量可明显增加。在有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手术等)情况下,对1型及2型糖尿病患者,应每4~6小时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调整。
2.静脉注射:主要用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性昏迷的治疗。可静脉持续滴入每小时成人4~6单位,小儿按每小时体重0.1单位/kg,根据血糖变化调整剂量;也可首次静注10单位加肌内注射4~6单位,根据血糖变化调整。病情较重者,可先静脉注射10单位,继之以静脉滴注,当血糖下降到13.9mmol/L(250mg/ml)以下时,胰岛素剂量及注射频率随之减少。在用胰岛素的同时,还应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并注意机体对热量的需要。不能进食的糖尿病患者,在静脉输含葡萄糖液的同时应滴注胰岛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