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丸
来源: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0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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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97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内蒙古
- 剂型:丸剂(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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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 批准日期:2015-07-02
- 药品本位码:86903879001171
- 相关疾病
痰热阻肺,咳嗽,咽炎,便秘,支气管炎,便秘
- 适应症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6克×10袋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4年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主要有抗菌,抗炎,祛痰止咳,止血作用。
1.抗菌、抗炎:黄芩、大黄、苦参等具有抗菌。抗炎作用。
2.祛痰止咳:桔梗有祛痰、镇咳作用。
3.止血:大黄能提高毛细血管致密性,促进血凝,具有止血作用。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