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颗粒
来源: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2 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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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057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信宜市工业路222号
- 批准日期:2015-04-28
- 药品本位码:86900335000143
-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
-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复合膜袋,每袋装10克,每盒装6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10克),一日2次。